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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焦点:破坏邮电通信罪

时间 : 2023-05-10 21:44:02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破坏邮电通信罪,亦称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2、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开拆或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3、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

4、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包括邮电部门的干部、营业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汇兑员等。

5、非邮电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论处, (2)侵犯客体是国家的邮电通讯管理秩序和公民的通信自由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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