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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社保有生育险吗?

时间 : 2023-08-10 16:31:16 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

中山社保有生育险吗?

有!

中山市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但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生育保险参保人的待遇享受不会受“医疗、生育”两险合并实施的影响。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领取本市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在本市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本市户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按规定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核定手续(含继续缴费)且在本市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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